| 單位名稱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
|---|---|
| 機關代碼 | 3.87.2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公共運輸處 林家樑 |
| 聯絡電話 | (04)22289111#61133 |
| 機關地址 |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
| 傳真號碼 | (04)2225034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87.29.1臺中市公共運輸處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26.電力排除項目HS 8536 斷電器及開關設備(不逾1000 volts)。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300,000元,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15.25 交通部公路總局 |
| 補助金額 | 4,725,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7/11/19 |
| 原公告日 | 107/11/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200元,回郵郵資新臺幣15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11/27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11/28 10:30 |
| 開標地點 | 交通局開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15,000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8/01/27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遞或專人送達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 或以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本案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詳如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壹、標價方式: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標價預算為6,300,000元整。 貳、補充說明: 1.本契約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08年 12月 31日止或累計訂單金額達契約金額為止,屆時以先到者為止。機關得在契約期限內分批下訂,廠商應於接獲機關派工單指定交貨日期前完成交貨。 2.更正投標須知第貳節投標廠商資格條件。 3.工作計畫邀標書第三點工作項目內容修改,等標期延長6天。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11/2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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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