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
|---|---|
| 機關代碼 | 3.87.2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高標 |
| 聯絡人 | 停車管理處 詹佳欣 |
| 聯絡電話 | (04)22289111#61393 |
| 機關地址 |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
| 傳真號碼 | (04)2225034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87.29.3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預算金額為0理由 | 屬收入性質採購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2/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300元,回郵郵資新臺幣2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12/2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2/30 09:00 |
| 開標地點 | 交通局開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950,000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6/02/28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遞或專人送達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 或以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是 |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105年12月2日中交字第D31050026713號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本契約簽訂生效並經甲方通知之日起算三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因本案係停車場委外經營,與以往勞務約範本不符,故採用符合本案採購之契約。 |
| 廠商資格摘要 |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財力。 |
| 附加說明 |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9,000,000元整。 貳、補充說明: 1.本案停車場為提供便民服務,除舊建國市場臨時停車場應提供入場後30分鐘內離場者免收停車費外,其餘場次亦須提供小型車停車場入場後10分鐘內離場者免收停車費服務。 2.為因應停車場停車需求高時需快速進出,本案6場停車場出、入口處(含小型車、機車)應使用多卡通(需即時配合政策增減電子票證卡數(例如:市民卡))快速繳費並結合E-TAG收費暨相關停管設備。乙方應於契約起始日起3個月內建置完成。另履約結束乙方自行設置之自動化收費及停管系統可自行撤離,上述設備其生產年份應為104年(含)以後。 3.國資圖及舊建國市場機車停車場採「臺中市公有停車場累進及折扣優惠收費辦法」,國資圖機車停車場當日每次10元,舊建國市場臨時機車停車場當日每次30元。 4.大慶停車場退縮地機車收費區非屬乙方收費範圍(不得販售臨停及月租),惟本場退縮地仍屬停車場範圍內,乙方仍應負基本維護管理之責(含植栽、環境清潔維護等)。 5.平田與國資圖停車場分別與本府地政局及建設局簽訂代管契約中,後續為配合政策,恐提前終止本契約之停車場經營管理權,乙方應於接獲甲方通知之指定日起停止營業且回復原狀,並交由市府接管,權利金則按該提前終止之停車場當期權利金,按其實際經營日數扣除後依比例退還(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張退還所投入停車場之相關成本費用(含設備設施、保險費、人事成本等等)),乙方於結算應給付、清償甲方之費用或賠償金等後方無息返還,乙方同意放棄一切先訴抗辯權力不得拒絕。 6.舊建國市場臨時停車場因現辦理施工中,預計106年3月1日前完工,本場停車場俟完工後依乙方實際進場日數之比例折減權利金。 7.乙方應於契約起始日起一個月內於國資圖、大慶及建國北停車場內(含出入口處)裝設至少12支監視設備,於平田停車場內(含出入口處)裝設至少4支監視設備,於崇倫公園附屬平面停車場內(含出入口處)裝設至少6支監視設備,於進駐舊建國市場臨時停車場時於場內(含出入口出)裝設至少14支監視設備。以上監視設備於履約結束時應確保功能正常並無償點交予甲方。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2/2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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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