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增購擴充之價金依原契約工作項目、單價簽訂擴充契約。
2.擴充期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115年度倘中央機關不補助時,則不辦理後續擴充)。
3.本採購原有採購項目及新增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依工程會函釋,得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另召開議價會議。
4.金額或數量上限:每年36萬8,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臺中市政府農業局5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簽辦時係採前一版次契約範本辦理,考量採購辦理時效,仍以奉核版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如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具植物病理及昆蟲科學調查、研究、試驗、分析及規劃技術之專業能力及具有前開事項相關執行經驗。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投標廠商資格: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具植物病理及昆蟲科學調查、研究、試驗、分析及規劃技術之公司或行號。
■具植物病理及昆蟲科學調查、研究、試驗、分析及規劃技術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具植物病理及昆蟲科學調查、研究、試驗、分析及規劃專業技術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公立學術研究機關(構)。
(2)應附文件:
(2-1)資格文件:參照投標廠商聲明書。
(2-2)各種證件影印本:
A.符合前點「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a.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c.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開業證明文件、技師執照或證書。
B.納稅證明文件。
(2-3)其他各種表件及資料:
A.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B.授權委託書。
C.電子領標憑據。
(3)價格文件:總標單為主,標價清單及服務建議書內之報價內容應與總標單相符。
(4)服務建議書:1式9份;廠商應依據邀標書及投標廠商評審須知提送服務建議書。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