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公司、團體:
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及代碼應為「園藝服務業(A102080)」類別。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
3.若屬公司、行號者,請檢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當年度所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如會員證。
4.若屬公司、行號者,請檢附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二)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需檢附聘用園藝技術士或造園景觀技術士或造園施工技術士(影本)。
2.品管工程師證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委託訓練機構所核發(影本)。
3.勞工安全人員之證明文件(影本)。
4.參加廠商須具有處理樹木褐根病防治經驗之證明文件,如驗收結算證明書或農委會林業試驗所「樹木褐根病防治檢驗流程及檢體標誌之製作」技術轉移證明文件…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於決標日起5日內辦理簽約完畢。簽約日即為開工日,並於開工日起依各項履約期限辦理完成。本契約及其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105年11月30日止,或實際供應金額已達契約金額上限為止。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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