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1年(至112年)之權利,如有辦理後續擴充,112年度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及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本案採購金額合計新臺幣65萬2,412元,期間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4樓開標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99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秘書室採購股(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99號4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資格文件:(1)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2)納稅之證明影本。
2.價格文件:(1)總價單及標價清單。
3.其他文件:(1)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2)投標廠商聲明書。(3)授權委託書及切結書。(4)身分關係揭露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招標文件如有誤繕,以公告事項為準。
3.請廠商於本案投標截止前,再至公告區查看是否有更正或修正事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