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執行價金以新台幣壹佰參拾伍萬壹仟貳佰肆拾參元為限,後續擴充之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於106年12月底前或執行價金近原契約價金上限時,辦理後續擴充程序。乙方對履行契約或擴充契約規定工作至派工單期限內完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本局採購發包室
押標金額度
106年度臺中市污水下水道系統緊急搶修、疏通、納管、改善及修繕維護工程(一)940,000元整,106年度臺中市污水下水道系統緊急搶修、疏通、納管、改善及修繕維護工程(二)76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5/1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秘書室(地址: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 或以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履約期限
派工期限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累計派工金額達契約上限止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依營造業法領得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代碼為「E101011」)或代碼為「E103071」專業營造業(地下管線工程)公司或行號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關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106年度臺中市污水下水道系統緊急搶修、疏通、納管、改善及修繕維護工程(一)單價計算法(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標價預算為18,917,000元整;106年度臺中市污水下水道系統緊急搶修、疏通、納管、改善及修繕維護工程(二)單價計算法(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標價預算為15,378,000元整。
貳、補充說明:決標方式係以分標複數決標。
投標廠商僅以總標單投遞。
第一標工程名稱:106年度臺中市污水下水道系統緊急搶修、疏通、納管、改善及修繕維護工程(一)
第一標履約地點:臺中市-清水區、梧棲區、龍井區、沙鹿區、大雅區、大肚區、潭子區、烏日區、霧峰區、太平區、大里區、東區、西區、南區、南屯區及鄰近區域。
第二標工程名稱106年度臺中市污水下水道系統緊急搶修、疏通、納管、改善及修繕維護工程(二)
第二標履約地點:臺中市-和平區、東勢區、新社區、石岡區、豐原區、神岡區、后里區、外埔區、大甲區、大安區、北屯區、北區、西屯區、中區及鄰近區域。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肆、依據臺中市政府104年11月27日府授稅消字第1040269196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6年度臺中市污水下水道系統緊急搶修、疏通、納管、改善及修繕維護工程(一)
品項名稱_2
106年度臺中市污水下水道系統緊急搶修、疏通、納管、改善及修繕維護工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