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勞檢處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須知第60條)
一、公司或行號,應為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且其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登載之訓練職類須包含本案邀標書第三點所訂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二、非營利社團法○、財團法○、機構或團體:除大專院校外,應為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且其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登載之訓練職類須包含本案邀標書第三點所訂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至於大專院校應設有安全衛生相關科系所或訓練種類相關科系所)。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履約地點附加說明:
訓練教室應位於本市轄區內,容量至少60人,由廠商提供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之教育訓練場所,並應具有符合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文件及建築主管機關核可有關訓練場所符合教學使用之建物用途證明備查。但本處得視需要指定教育訓練場所辦訓。
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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