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0號
履約期限
決標後經機關通知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D201040」或「F112010」之公司或行號。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處提供電子領標,另備書面文
件。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下載,詳「臺中市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說明」或洽中華電信
免費服務電話0800-080-512,領標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
一至週五8:00-17:00,遇國定假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親自或
附大型信封貼足郵資至本所(404臺中市北區崇德路1段50號)
以無記名方式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圖說文件費,郵購或至本處購買招
標文件者,每份300元整,電子領標者免費。郵購者請將圖說
文件費及回郵郵資費用(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現金不受理)放入郵購信封內,
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郵寄至(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本處秘書。
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案名)』
採購招標文件。
收受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裝封完成之投標標封,應於投標截
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
其他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
始決標生效。
備註:訂定底價方式
一、250,000公升(預估數)×24元(預估中油牌價)=6,000,000元。
二、計算方式:250,000公升×(24元-折價額)=決標金額。
三、以每公升折價最高者為得標廠商。
■依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