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中山地政大樓4樓開標室(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602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5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為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為「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或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廠商納稅之證明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3)其他詳投標須知第64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為新臺幣695萬元。
2.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且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參與,另不得供應大陸地區標的及服務團隊成員亦不得為陸籍人士。
3.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經公開客觀評選為最優勝廠商者,取得優先議價權,開標日期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評選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4.投標時請檢附總標單及投標標價清單,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並於服務建議書詳列報價內容。
5.服務建議書內容請依照評選項目順序、需求撰寫。「成本分析」項目請依投標清單格式撰寫,欲進一步作細項分析者,請另外製表或文字說明。
6.本案限電子領標無現場領標,投標時請檢附本次招標之電子領標憑證,並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含服務建議書)置於一標封內密封後寄(送)達,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外標封(投標封套)應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一編號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案名稱。
7.機關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8.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本機關所發售之全部招標文件,俾利明瞭本工作一切有關事項。
9.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正體中文為準,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餘詳投標須知第26點。
10.其它詳見招標文件。
11.疫情期間,至本局送交投標文件、參加開標人員,應配合政府當時公告之防疫規範。
12.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According to the nature of contract, winning tenderer should get online or go to the local tax bureau of taichung city government or its affiliates to fill the large sum stamp tax statement application and pay the tax bill.)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