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中山地政大樓4樓開標室(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602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5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400個日曆天內完成委託工作項目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及登記代碼為「H701(不動產投資業)」、「H702(建築經理業)、H703(不動產買賣租賃業)、H704(不動產經紀業)等相關(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及公會會員證)。
3.不動產估價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明文件。
4.其他詳投標須知第64點。
附加說明
1.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為新臺幣130萬元。
2.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3.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經公開客觀評選為最優勝廠商者,取得優先議價權,開標日期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評選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4.投標時請檢附總標單,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投標時免附標單清單,直接於服務建議書詳列報價內容。
5.服務建議書內容請依照評選項目順序、需求撰寫。「服務費用合理性」項目請依標價清單格式撰寫,欲進一步作細項分析者,請另外製表或文字說明。
6.本案限電子領標無現場領標,投標時請檢附本次招標之電子領標憑證,並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含服務建議書)置於一標封內密封後寄(送)達,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外標封(投標封套)應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一編號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案名稱。
7.機關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8.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本機關所發售之全部招標文件,俾利明瞭本工作一切有關事項。
9.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正體中文為準。
10.其它詳見招標文件。
11.疫情期間,至本局送交投標文件、參加開標人員,應配戴口罩,並配合實聯制。
12.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According to the nature of contract, winning tenderer should get online or go to the local tax bureau of taichung city government or its affiliates to fill the large sum stamp tax statement application and pay the tax bill.)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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