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921012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不動產資訊樂活網建置營運案暨都市發展資料庫-土地使用分區線上申辦模組建置計畫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決標日:105/10/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捷連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500,000
原始預算
$ 5,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代碼 3.87.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莊棨雄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3554
機關代碼 3.87.16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6樓
聯絡人 莊棨雄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3554
傳真號碼 (04)2217055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截標前以無記名方式領標,本案不收取文件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03 17:00
開標時間 105/10/04 14:00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4樓本市中山地政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240個日曆天內完成(不含機關審查行政作業)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或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外標封應書寫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名稱。外標封應併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及電子檔1份)密封後寄(送)達。開標程序分資格標審查、服務建議書評選及議價,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方可參與服務建議書評選;服務建議書評選及議價時間由招標機關於資格標審查後公開宣布或另行通知。 2.本契約計畫預算若經本市議會或預算補助機關刪減時,則依預算經費變更計畫金額。 3.本投標須知及得標廠商所提送之服務建議書視為契約之一部份,與契約具同等效力。評審結果除優勝廠商之服務建議書及圖說資料不予退還外,其餘未入選者應於接獲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憑廠商圖章(大小章)至機關領回應徵圖說及文件,逾期機關不負保管之責,機關並得保留一份未入選者圖說及文件。 4.本案履約期間廠商應遵守「國家機密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規範」及簽約機關資訊安全政策相關規範及契約之規定,未經機關同意,均不得就工作上知悉或因工作得知之事項之全部或一部,對外洩露、發表、租借、交換或販售與第三人;如有違反,應對所造成之損害負一切賠償責任。 5.機關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載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6.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本機關所發售之全部招標文件,並應自行赴履約地點詳實勘查,俾以明瞭本工作一切有關事項,本機關不另派員前往履約地點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1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莊棨雄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3554
機關代碼
3.87.16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6樓
聯絡人
莊棨雄
聯絡電話
(04)22289111#63554
傳真號碼
(04)2217055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截標前以無記名方式領標,本案不收取文件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03 17:00
開標時間
105/10/04 14:00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4樓本市中山地政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240個日曆天內完成(不含機關審查行政作業)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或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外標封應書寫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名稱。外標封應併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及電子檔1份)密封後寄(送)達。開標程序分資格標審查、服務建議書評選及議價,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方可參與服務建議書評選;服務建議書評選及議價時間由招標機關於資格標審查後公開宣布或另行通知。 2.本契約計畫預算若經本市議會或預算補助機關刪減時,則依預算經費變更計畫金額。 3.本投標須知及得標廠商所提送之服務建議書視為契約之一部份,與契約具同等效力。評審結果除優勝廠商之服務建議書及圖說資料不予退還外,其餘未入選者應於接獲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憑廠商圖章(大小章)至機關領回應徵圖說及文件,逾期機關不負保管之責,機關並得保留一份未入選者圖說及文件。 4.本案履約期間廠商應遵守「國家機密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規範」及簽約機關資訊安全政策相關規範及契約之規定,未經機關同意,均不得就工作上知悉或因工作得知之事項之全部或一部,對外洩露、發表、租借、交換或販售與第三人;如有違反,應對所造成之損害負一切賠償責任。 5.機關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載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6.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本機關所發售之全部招標文件,並應自行赴履約地點詳實勘查,俾以明瞭本工作一切有關事項,本機關不另派員前往履約地點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03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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