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B01 已決標公告 未達公告

「臺中市和平區梨山衛生所及霧峰區衛生所修繕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採購案

💰 預算金額: NT$ 33萬
⚖️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09/03/27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0/03/11 17:00 | 開標:2020/03/12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顧問/建築師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匠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1,948
原始預算
$ 326,43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預算折數
92.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87.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8671-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4)25265394分機5100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87.14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陳先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4)25265394分機5100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4)25270776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09B01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臺中市和平區梨山衛生所及霧峰區衛生所修繕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採購案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勞務類8671-建築服務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326,43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09/02/19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否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否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53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至本局4樓秘書室領取)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文件新台幣300元整,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至週五8:00至17:00,遇國定假日、因故停止辦公或周休二日則停止發售)親自至本局一樓服務台繳交後至本局4樓秘書室領取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11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12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4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53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本局1樓服務台,收受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00至17:00)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日止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是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其他: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明細 (1-1)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c.納稅證明文件。(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d.投標廠商聲明書。(本項須為正本) e.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正本) (1-2)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本項得影本查驗) b.技師公會會員證。(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c.納稅證明文件。(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d.投標廠商聲明書。(本項須為正本) e.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正本) (1-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d.納稅證明文件。(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e.投標廠商聲明書。(本項須為正本) f.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及切結書2) (正本) 2.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71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其他:附加說明 1.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 2.電子領標請至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3.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布「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若本市宣布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時間與開標時間皆各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截止投標時間與開標時間。 4.注意事項: (1)按印花稅法第7條規定略以:「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買賣動產契據:每件稅額四元(新台幣12元),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依印花稅法第8條第1 項規定「應納印花稅之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應貼足印花稅票;其稅額巨大不便貼用印花稅票者,得請由稽徵機關開給繳款書繳納之。」政府採購招標所簽訂之契約依規定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即簽訂契約時)即應完成印花稅繳納手續。 (2)採用實貼印花稅票完成納稅義務之方式,廠商常因稅額計算有疑義致多貼或貼用不足,加上不諳註銷印花稅票的正確方式致不符規定而受罰,且稅額巨大貼花數甚多時會影響契約書之整體性及外觀。 (3)使用大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除可免除上述困擾外,並有繳納憑證(收據聯)可供記帳整理使用,比貼用印花稅票更加實用方便;另稅捐稽徵機關可即時瞭解得標廠商完納稅款情形,如未發現異常,將可免逐年列為檢查對象;如得標廠商每年均採用以貼用印花稅票方式完納稅款,因無法查得納稅情形,稅捐稽徵機關將會列為查核對象,並提供相關輔導措施。 (4)印花稅法第23 條第1 項規定:「違反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不貼印花稅票或貼用不足稅額者,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按漏貼稅額處五倍至十五倍罰鍰。」因此,未於規定時限內繳納印花稅遭查獲,其罰則相當重。本府為防止廠商違反相關法令規定,特於採購招標公告上加註:「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提醒廠商注意遵守相關規定,防止印花稅票貼用不足而遭受處罰。 (5)依採購招標規定,請得標廠商於簽約前攜帶契約書至本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有專人服務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供廠商繳納, 或利用印花稅網路申報系統( 網址: https://net.tax.nat.gov.tw/PLRX/Lrx200d01)自行開立繳納款書,亦可以傳真或郵寄申請書至本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後請將第二聯證明聯粘貼於契約空白處即完成納稅手續,另第一聯收據聯留存可供記帳使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2-21T12:15:50+08:00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
傳真號碼 (04)2527077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02/19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53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至本局4樓秘書室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文件新台幣300元整,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至週五8:00至17:00,遇國定假日、因故停止辦公或周休二日則停止發售)親自至本局一樓服務台繳交後至本局4樓秘書室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9/03/11 17:00
開標時間 109/03/12 10: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53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本局1樓服務台,收受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00至17:00)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明細 (1-1)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c.納稅證明文件。(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d.投標廠商聲明書。(本項須為正本) e.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正本) (1-2)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本項得影本查驗) b.技師公會會員證。(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c.納稅證明文件。(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d.投標廠商聲明書。(本項須為正本) e.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正本) (1-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d.納稅證明文件。(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e.投標廠商聲明書。(本項須為正本) f.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及切結書2) (正本) 2.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71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1.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 2.電子領標請至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3.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布「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若本市宣布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時間與開標時間皆各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截止投標時間與開標時間。 4.注意事項: (1)按印花稅法第7條規定略以:「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買賣動產契據:每件稅額四元(新台幣12元),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依印花稅法第8條第1 項規定「應納印花稅之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應貼足印花稅票;其稅額巨大不便貼用印花稅票者,得請由稽徵機關開給繳款書繳納之。」政府採購招標所簽訂之契約依規定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即簽訂契約時)即應完成印花稅繳納手續。 (2)採用實貼印花稅票完成納稅義務之方式,廠商常因稅額計算有疑義致多貼或貼用不足,加上不諳註銷印花稅票的正確方式致不符規定而受罰,且稅額巨大貼花數甚多時會影響契約書之整體性及外觀。 (3)使用大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除可免除上述困擾外,並有繳納憑證(收據聯)可供記帳整理使用,比貼用印花稅票更加實用方便;另稅捐稽徵機關可即時瞭解得標廠商完納稅款情形,如未發現異常,將可免逐年列為檢查對象;如得標廠商每年均採用以貼用印花稅票方式完納稅款,因無法查得納稅情形,稅捐稽徵機關將會列為查核對象,並提供相關輔導措施。 (4)印花稅法第23 條第1 項規定:「違反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不貼印花稅票或貼用不足稅額者,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按漏貼稅額處五倍至十五倍罰鍰。」因此,未於規定時限內繳納印花稅遭查獲,其罰則相當重。本府為防止廠商違反相關法令規定,特於採購招標公告上加註:「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提醒廠商注意遵守相關規定,防止印花稅票貼用不足而遭受處罰。 (5)依採購招標規定,請得標廠商於簽約前攜帶契約書至本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有專人服務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供廠商繳納, 或利用印花稅網路申報系統( 網址: https://net.tax.nat.gov.tw/PLRX/Lrx200d01)自行開立繳納款書,亦可以傳真或郵寄申請書至本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後請將第二聯證明聯粘貼於契約空白處即完成納稅手續,另第一聯收據聯留存可供記帳使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3/11 17:00
開標日期 109/03/12 10:00
openfun_brief_type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臺中市和平區梨山衛生所及霧峰區衛生所修繕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採購案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勞務類8671-建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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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1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4)25265394分機5100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87.14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陳先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4)25265394分機5100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4)25270776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09B01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臺中市和平區梨山衛生所及霧峰區衛生所修繕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採購案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326,43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09/02/19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否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否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53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至本局4樓秘書室領取)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文件新台幣300元整,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至週五8:00至17:00,遇國定假日、因故停止辦公或周休二日則停止發售)親自至本局一樓服務台繳交後至本局4樓秘書室領取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11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12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4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53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本局1樓服務台,收受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00至17:00)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日止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是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其他: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明細 (1-1)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c.納稅證明文件。(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d.投標廠商聲明書。(本項須為正本) e.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正本) (1-2)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本項得影本查驗) b.技師公會會員證。(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c.納稅證明文件。(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d.投標廠商聲明書。(本項須為正本) e.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正本) (1-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d.納稅證明文件。(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e.投標廠商聲明書。(本項須為正本) f.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及切結書2) (正本) 2.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71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其他:附加說明
1.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 2.電子領標請至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3.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布「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若本市宣布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時間與開標時間皆各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截止投標時間與開標時間。 4.注意事項: (1)按印花稅法第7條規定略以:「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買賣動產契據:每件稅額四元(新台幣12元),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依印花稅法第8條第1 項規定「應納印花稅之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應貼足印花稅票;其稅額巨大不便貼用印花稅票者,得請由稽徵機關開給繳款書繳納之。」政府採購招標所簽訂之契約依規定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即簽訂契約時)即應完成印花稅繳納手續。 (2)採用實貼印花稅票完成納稅義務之方式,廠商常因稅額計算有疑義致多貼或貼用不足,加上不諳註銷印花稅票的正確方式致不符規定而受罰,且稅額巨大貼花數甚多時會影響契約書之整體性及外觀。 (3)使用大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除可免除上述困擾外,並有繳納憑證(收據聯)可供記帳整理使用,比貼用印花稅票更加實用方便;另稅捐稽徵機關可即時瞭解得標廠商完納稅款情形,如未發現異常,將可免逐年列為檢查對象;如得標廠商每年均採用以貼用印花稅票方式完納稅款,因無法查得納稅情形,稅捐稽徵機關將會列為查核對象,並提供相關輔導措施。 (4)印花稅法第23 條第1 項規定:「違反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不貼印花稅票或貼用不足稅額者,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按漏貼稅額處五倍至十五倍罰鍰。」因此,未於規定時限內繳納印花稅遭查獲,其罰則相當重。本府為防止廠商違反相關法令規定,特於採購招標公告上加註:「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提醒廠商注意遵守相關規定,防止印花稅票貼用不足而遭受處罰。 (5)依採購招標規定,請得標廠商於簽約前攜帶契約書至本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有專人服務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供廠商繳納, 或利用印花稅網路申報系統( 網址: https://net.tax.nat.gov.tw/PLRX/Lrx200d01)自行開立繳納款書,亦可以傳真或郵寄申請書至本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後請將第二聯證明聯粘貼於契約空白處即完成納稅手續,另第一聯收據聯留存可供記帳使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2-21T12:15:50+08:00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
傳真號碼
(04)25270776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02/19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53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至本局4樓秘書室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文件新台幣300元整,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至週五8:00至17:00,遇國定假日、因故停止辦公或周休二日則停止發售)親自至本局一樓服務台繳交後至本局4樓秘書室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9/03/11 17:00
開標時間
109/03/12 10: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53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本局1樓服務台,收受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00至17:00)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明細 (1-1)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c.納稅證明文件。(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d.投標廠商聲明書。(本項須為正本) e.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正本) (1-2)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本項得影本查驗) b.技師公會會員證。(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c.納稅證明文件。(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d.投標廠商聲明書。(本項須為正本) e.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正本) (1-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d.納稅證明文件。(本項得以影本查驗) e.投標廠商聲明書。(本項須為正本) f.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及切結書2) (正本) 2.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71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1.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 2.電子領標請至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3.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布「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若本市宣布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時間與開標時間皆各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截止投標時間與開標時間。 4.注意事項: (1)按印花稅法第7條規定略以:「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買賣動產契據:每件稅額四元(新台幣12元),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依印花稅法第8條第1 項規定「應納印花稅之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應貼足印花稅票;其稅額巨大不便貼用印花稅票者,得請由稽徵機關開給繳款書繳納之。」政府採購招標所簽訂之契約依規定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即簽訂契約時)即應完成印花稅繳納手續。 (2)採用實貼印花稅票完成納稅義務之方式,廠商常因稅額計算有疑義致多貼或貼用不足,加上不諳註銷印花稅票的正確方式致不符規定而受罰,且稅額巨大貼花數甚多時會影響契約書之整體性及外觀。 (3)使用大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除可免除上述困擾外,並有繳納憑證(收據聯)可供記帳整理使用,比貼用印花稅票更加實用方便;另稅捐稽徵機關可即時瞭解得標廠商完納稅款情形,如未發現異常,將可免逐年列為檢查對象;如得標廠商每年均採用以貼用印花稅票方式完納稅款,因無法查得納稅情形,稅捐稽徵機關將會列為查核對象,並提供相關輔導措施。 (4)印花稅法第23 條第1 項規定:「違反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不貼印花稅票或貼用不足稅額者,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按漏貼稅額處五倍至十五倍罰鍰。」因此,未於規定時限內繳納印花稅遭查獲,其罰則相當重。本府為防止廠商違反相關法令規定,特於採購招標公告上加註:「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提醒廠商注意遵守相關規定,防止印花稅票貼用不足而遭受處罰。 (5)依採購招標規定,請得標廠商於簽約前攜帶契約書至本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有專人服務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供廠商繳納, 或利用印花稅網路申報系統( 網址: https://net.tax.nat.gov.tw/PLRX/Lrx200d01)自行開立繳納款書,亦可以傳真或郵寄申請書至本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後請將第二聯證明聯粘貼於契約空白處即完成納稅手續,另第一聯收據聯留存可供記帳使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3/11 17:00
開標日期
109/03/1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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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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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和平區梨山衛生所及霧峰區衛生所修繕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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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71-建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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