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後勤科採購股(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B棟4樓)
開標地點
本局電子開標中心(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B棟1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收文室(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A棟1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詳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具備下列其中一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情形者):
(一)開業建築師。
(二)土木技師事務所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三)登記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結構工程科別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條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於開標審查投標廠商資格後,接續進行評審、議價及決標。
二、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三、依據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4年11月27日府授稅消字第1040269196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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