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427003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B棟1樓電子開標中心(防疫期間請從A棟進入2樓後,步行至B棟再搭電梯下1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7003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履約期限
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為確保本維護專案之維護服務品質,投標廠商必須於下述招標/履約階段,分別提供證明文件或是設備,得標廠商如無法提供,並依其情況,分別作「資格不符、視為不合格標」或「解約」處分,餘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投標時
A.投標廠商必須提供具備下列工程師認證資格:
1.Cisco Certified Network Associate (CCNA)認證證書。
2.Extreme Certified Architect (ECA)認證證書。
B.上述工程師證照須提供認證證照影本及公司勞保資料影本,以茲佐證。
C.前述各項文件,投標時應放入投標文件內,如未提供則判定為資格不符,視為不合格標。
簽約翌日起
A.30日曆天內,提供本案需求說明書/一、維護標的/第5項原廠保固證明書(本項文書須為原廠或其在臺分公司開立)。
B.30日曆天內,完成本局維護標的之所有組態設定檔整理、備份,並以文件、電子檔方式彙集後交本局,而新契約若非與原承包廠商簽訂,原得標廠應與新承包廠商辦理交接(含設備清單、網路架構圖、最新機櫃圖及網路設備組態設定)。
C.前述項目,如未於期限內提供(以本局收文或簽收為準),則視為違約並解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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