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417,262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37 臺中市大甲區區文武路1號3樓勤務指揮中心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大甲區文武路1號2樓秘書室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其他待辦事項止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詳如投標須知)
一、符合「廠商資格」規定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三、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依規定先辦理保留決標,俟民意機關審議通過並准予動支後,由機關通知廠商辦理決標及簽約事宜。
2.建議投標廠商於投標前親自先至前揭實地評估勘查並與所長交換意見,確實了解補強等需求。
3.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經繳納,提送影(加蓋公司大小章)本逕送本組。
4.投標團隊專業能力、經驗、實績及履約能力,應自投標截止日起3年內具有公部門設計監造實績3件以上(需附驗收結算證明書影本且加蓋公司大小章)。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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