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標餘款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及原品項數量組合權,增購期間至111年12月31日止,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續約核算付款辦理,並依本案決標價執行,經雙方合意,以換文方式,不再另行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大隊地下室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開標前如地點異動,事前通知投標廠商及與會人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保管款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8/2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66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行政組或收發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2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履約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或得以製造、販售電腦、週邊設備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三、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四、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詳如招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等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等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如招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本案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之財物採購,以優先採購具有環境保護產品廠商生產之物品及服務,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具有環境保護產品廠商與非有環境保護產品廠商投標,決標放式詳如招標須知。
二、本案規格需求說明書及契約文件。投標時須檢附相關型錄正本或影本或電子型錄(規格)下載列印紙本、相關可證明詳細規格資料(如操作手冊或規格補充說明書)等文件,型錄或所提供之規格相關文件等資料上須劃線及標示出符合本案規格之項次並確認蓋章(如為外文須含中文簡要說明)以供審查,未提供前述等相關文件資料,無法完全顯示符合本案設備規格要求者,視為規格不合格標。
三、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期間進入本機關駐地之投標廠商人員全程配戴口罩,如測量超過37.5度者或咳嗽嚴重,將避免其進入,請其就醫,故請投標廠商參加開標人員應注意自身身體狀況,避免因無法出席現場參加投標(說明、比減價、議價等)而影響權利。
四、對本案上網招標之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問題,請洽詢本大隊行政組劉警務佐(聯絡電話04-23275031);規格需求說明書如有疑義或問題,請洽詢科偵隊承辦人吳警務員(聯絡電話 04-23288295、04-23270020)。
五、投標廠商請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授權委託書正本參與開標,並依本機關要求出示之;授權委託書之填寫須明確;另招標須知及廠商聲明書需供查驗之資料,請一併攜帶俾利作業。
六、請攜帶「投標印章」(使用於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代用印章授權書」及「代用印章」行使相關權利。
七、機關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 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 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新版政府電子採購網訂於111年6月 4日8時起上線對外提供相關服務,投標廠商端相關領標作 業,如有疑問請洽該網址客服專線以利領標。
九、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十、本案所有設備須交付同一品牌之產品且非中國大陸品牌。
十一、依第48條第2項規定,第1次開標因未滿3家而流標者,第 2 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3家廠商之限制。
十二、續行第2次公開招標請投標廠商注意:
(一)工程會88年8月20 日工程企字第8811623 號釋例:機關 辦理採購,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投標文件及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二)應檢附第2次以後公開招標「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 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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