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015600-23 已決標公告

115年臺中市兒童及少年家庭寄養服務方案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決標日:114/12/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15,435,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代碼 3.87.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江沛喬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7168
機關代碼 3.87.12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3樓
聯絡人 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江沛喬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7168
傳真號碼 (04)2229181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0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1 11:15
開標地點 本局局務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總收文處(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如決標日期在115年1月1日以後,以實際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團體或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寄養A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04萬800元整;寄養B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42萬7,200元整;寄養C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608萬9,100元整;寄養D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687萬7,900元整。 貳、補充說明: 1.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審議通過,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2.本案採分項投標、分項開標、分項評選與分項決標方式辦理。廠商應分項投遞文件,外標封應書寫廠商名稱、地址,註明採購案名稱及投遞分項名稱,同一廠商最多可投標及承辦2個單位。每一外標封內應含各自文件與服務建議書6份,並於密封後寄(送)達。開標、評選及決標順序為:寄養A區、寄養B區、寄養C區、寄養D區。 3.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4.後續擴充:委託期間如廠商115年經本局評鑑成績甲等(80分)以上時,得後續擴充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後擴金額上限為新臺幣(以下同)1,543萬5,000元整(寄養A區:104萬800元、寄養B區:142萬7,200元、寄養C區:608萬9,100元、寄養D區:687萬7,900元);若履約期限屆滿而機關未能如期完成次年度採購作業,機關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後擴3個月,後擴金額上限為370萬2,256元整(寄養A區23萬2,200元、寄養B區32萬8,800元、寄養C區147萬2,828元、寄養D區166萬8,428元)。若以原契約條件、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寄養D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82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6,877,9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1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江沛喬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7168
機關代碼
3.87.12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3樓
聯絡人
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江沛喬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7168
傳真號碼
(04)2229181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0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1 11:15
開標地點
本局局務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總收文處(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如決標日期在115年1月1日以後,以實際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團體或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寄養A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04萬800元整;寄養B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42萬7,200元整;寄養C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608萬9,100元整;寄養D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687萬7,900元整。 貳、補充說明: 1.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審議通過,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2.本案採分項投標、分項開標、分項評選與分項決標方式辦理。廠商應分項投遞文件,外標封應書寫廠商名稱、地址,註明採購案名稱及投遞分項名稱,同一廠商最多可投標及承辦2個單位。每一外標封內應含各自文件與服務建議書6份,並於密封後寄(送)達。開標、評選及決標順序為:寄養A區、寄養B區、寄養C區、寄養D區。 3.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4.後續擴充:委託期間如廠商115年經本局評鑑成績甲等(80分)以上時,得後續擴充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後擴金額上限為新臺幣(以下同)1,543萬5,000元整(寄養A區:104萬800元、寄養B區:142萬7,200元、寄養C區:608萬9,100元、寄養D區:687萬7,900元);若履約期限屆滿而機關未能如期完成次年度採購作業,機關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後擴3個月,後擴金額上限為370萬2,256元整(寄養A區23萬2,200元、寄養B區32萬8,800元、寄養C區147萬2,828元、寄養D區166萬8,428元)。若以原契約條件、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寄養D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82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6,877,9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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