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32臺中市大肚區頂街里沙田路三段244巷9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32臺中市大肚區頂街里沙田路三段244巷9號2樓(頂街分班辦公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2臺中市大肚區頂街里沙田路三段244巷9號2樓(頂街分班辦公室)
履約期限
106年8月15日至107年7月31日(依實際上課日數計算)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領有營養項目各類農、畜產品買賣或相關食材買賣業務之廠商,並具備投標廠商資格之證明文件者均可參加。投標廠商不得補證,廠商不得有異議。
附加說明
1.依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委託專業廠商服務之規定,由廠商提供服務建議書並於評選當日派員簡報,經評選委員評分決議後,擇期與評選優勝廠商辦理議價,並於核定底價內決標(採單價決標方式)。
2.預算金額:午餐費每人每天23元、上下午點心費每人每天22元,計每天預估金額新台幣45元×130人×250天(以實際收托人數及上課日數為準),預算總金額:1,462,500元。
3.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0萬元整
4.服務建議書格式及內容:詳投標須知及評分表。
5.投標方式:投標文件1式1份、服務建議書(含報價)6份,裝入標封,標封上註明投標廠商地址、電話。於截標前送達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3段244巷9號2樓(頂街分班辦公室)
6.開標、評選、議價及決標:詳投標須知。
7.食材供應時間:106年8月15日至107年7月31日(以實際上課日數計算)
8.交貨、驗收及付款方式:詳招標規範。
9.得標廠商於決標後檢附保險單影本及繳費收據影本一份交機關收執。
10.如遇不可抗力之情事(如天災、颱風)經宣布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截標收件時間順延於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收件時間。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代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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