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建國北街287巷99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建國北街287巷9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建國北街287巷99號
廠商資格摘要
(1)登記有案之團膳公司、食品買賣業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於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 https://gcis.nat.gov.tw/mainNew/)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亦可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稅捐機關之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關文件代之。(但依法令規定免納營業稅者免附)。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文件及評審相關規定請詳閱領投標文件。
二、開標地點:本園3樓會議室。
三、履約保證金:得標廠商於訂約前先繳納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50000元。
四、決標原則: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
五、簽訂契約: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或接本園通知日起10個工作日內至本園辦理簽約。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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