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
|---|---|
| 機關代碼 | 3.87.1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建設局第一工務大隊 彭玉邦 |
| 聯絡電話 | (04)22289111#34027 |
| 機關地址 |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
| 傳真號碼 | (04)2258132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5/10/05 |
| 原公告日 | 105/09/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10/12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0/13 10:20 |
| 開標地點 |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建設局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40,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建設局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至本案各指派設計工程全部驗收及…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I101061工程顧問公司」(土木、水利、結構相關之工程顧問公司為限)之公司或行號,或土木、水利、結構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並具備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壹、標價方式:依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各級距費率上限所計算出金額合計之百分比決標,標價預算為100.00%。 貳、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參、廠商採電子領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合格標:(一)將下載之招標文件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二)未提供本次標案電子憑據或電子憑據無法辨識,且未於通知期限內提出說明並經查證電子領投標系統確實無領標紀錄者。 肆、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伍、補充說明: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本案各指派設計工程全部驗收及結算完成止(本契約最後指派設計工程期限為105年12月20日或達契約金額上限)。 一、105年10月4日更正公告:招標文件中補附總標單,爰辦理更正公告並延長等標期。 二、工作計畫邀標書肆、履約期限(詳契約規定)一、修正為「...本契約最後指派設計工程期限為105年12月20日...」。招標文件中補附總標單,爰辦理更正公告並延長等標期。 工作計畫邀標書肆、履約期限(詳契約規定)一、修正為「...本契約最後指派設計工程期限為105年12月20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0/1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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