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如有後續擴充:
1.期程至106年12月20日止。
2.以原條件及單價續約並核算付款。
3.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3,828,6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建設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建設局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I101061工程顧問公司」(土木、結構、水利相關之工程顧問公司為限)之公司或行號。
土木、結構、水利技師、建築師、律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單價計算法(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標價預算為3,828,600元整。
貳、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參、廠商採電子領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合格標:(一)將下載之招標文件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二)未提供本次標案電子憑據或電子憑據無法辨識,且未於通知期限內提出說明並經查證電子領投標系統確實無領標紀錄者。
肆、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伍、補充說明:上網預算書、空白標單、契約、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履約期限:廠商應於簽約當日(以機關用印日期為主)至辦理本案驗收結算完成後,經機關確認無待辦事項止(含仲裁或訴訟),採購標的供應之預估終止日期為105年12月31日,迄預估終止日止,除機關另有要求外,廠商應於106年1月30日前函送本案總成果報告。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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