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
|---|---|
| 機關代碼 | 3.87.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秘書處廳舍管理科 歐瓊鎂 |
| 聯絡電話 | (04)22289111#11744 |
| 機關地址 |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
| 傳真號碼 | (04)2220275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10/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採購管理科)(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50元(請注意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及現場領標)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11/01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11/02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採購管理科開標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8,000元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8/03/02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府總收發文處(地址: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樓)或以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08年1月 1日起至3月 31日止(詳如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且營業代碼及項目為「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案之預算倘經本市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本契約之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該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2.本案公布預算單價。 3.投標文字以正體中文為主,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4.本案施作完成進度,廠商應自履約起始日起30日內完成至少30%施作面積,自履約起始日起60日內完成至少60%施作面積,並於108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施作區域。 5.履約期限:自108年1月 1日起至3月 31日止,本案如未於108年1月1日前完成決標,則以決標日之次日為本案履約起始日。 6.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 (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依據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4年11月27日府授稅消字第1040269196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11/0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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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