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光環路二段1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8/2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光環路二段1號
履約期限
108年8月至109年6月30日學生上課日止(以學校實際公告
廠商資格摘要
九、 投標廠商資格及文件:
(一) 本採購案之投標廠商資格,詳如「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二) 投標廠商投標時,其資格及文件應符合前開須知/審查表之規定。
附加說明
十三、 參與評審須知:
(一) 本機關於取得企劃書後,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擇取開標前投標文件審查通過、基本文件、資格文件、規格文件符合規定及企劃書內容、價格符合本機關需要(以下簡稱評審)者,辦理議價。
(二) 評審之方式,以取(1)序位法 精神方式辦理。
(三) 評審項目及權重,詳如附表。
(四) 本採購案本機關辦理評審時廠商「需辦理簡報」。
(五) 評審日期:
1 日期 (暫訂)於108年6月27日下午14時00分。
2 地點(暫訂)於「本校B1會議室」。
(六) 本採購案之評審項目、評審標準詳如附件之評審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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