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7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四八八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9年12月29日前完成【校外教學日期依校方最後決定為主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採購預算金額:2年級每生預估新台幣720元正;4年級每生預估新台幣620元正;結算金額以實際參加人數為準。
2.參加人員:預計為2年級10班10部車(不併車),學生約為271人,家長預估人數為159人;4年級10班10部車(不併車),學生約為270人,家長預估人數為90人。
3.期程要求:2年級日期如下(分兩梯次):民國109年12月22日星期二、民國109年12月29日星期二。4年級日期優先順序如下:民國109年11月17日星期二、民國109年11月24日星期二、109年12月01日星期二。【校外教學日期依校方最後決定為主】。
4.鑒於旅行業承攬機關或學校舉辦之團體旅遊或校外教學活動,租用遊覽車提供交通服務,攸關旅客乘車安全與權益,請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勞動基準法、旅行業管理規則等相關法定規定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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