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910,000元正(此次採購預算金額為新台幣595,000元整,108年度經費新台幣315,000元【後續擴充】)
(二)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82.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595,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7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四八八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瞄為電子資料之公司或行號;或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資訊處理服務或相關業務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次採購案招標金額為新台幣910,000整,此次採購預算金額為新台幣595,000元整,並依據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待108年經費公文核定到位後進行後續擴充(107年度經費595,000元、108年度經費315,000元【後續擴充】)(含稅)。
2.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315,000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為:剩餘9個方言別的初階有聲教材製作。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3.本計畫將繼續完成剩餘的26個方言別的初階有聲教材製作,以利全面提升族語教學的品質;107年完成17個方言別的初階有聲教材製作,108年完成剩餘9個方言別的初階有聲教材製作。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次採購案招標金額為新台幣910,000整,此次採購預算金額為新台幣595,000元整,並依據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待108年經費公文核定到位後進行後續擴充(107年度經費595,000元、108年度經費315,000元【後續擴充】)(含稅)。
2.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315,000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為:剩餘9個方言別的初階有聲教材製作。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3.本計畫將繼續完成剩餘的26個方言別的初階有聲教材製作,以利全面提升族語教學的品質;107年完成17個方言別的初階有聲教材製作,108年完成剩餘9個方言別的初階有聲教材製作。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