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494,700元正【包含預計金額:106學年度上學期新臺幣247,350元正;後續擴充106學年度下學期金額新臺幣247,350元正】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7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四八八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文具製造業」、「文具批發業」、「書籍、文具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文具之業務者,或;
2.公司或行號。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採購預算金額一~二年級約為每一名學生新台幣120元整,三~六年級約為每一
名學生新台幣150元整。
二、本校學生人數約為1,754名,各年級班級數分別為:一年級10 班(263 人)、二年級10 班(262人)、三年級11班(282人)、四年級12班(313人)、五年級12班(320人)、六年級12 班(314人)。
三、企劃書評比日期:106年6月20日下午1時30分整,投標廠商需辦理簡報,時間10分鐘。簡報應允項目均列入契約以憑執行依據。並請提供樣品材料以供評比參考。
四、廠商需依各年級上課地點送貨至指定位址,或依授課老師之需求分裝送至各班教室。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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