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5年2月1日新北教幼字第1050198679號函、105年2月15日新北教幼字第1050248501號函辦理採購案號1040720之契約變更
廠商地址
241 新北市 三重區 中正北路111號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05/02/25 - 105/06/30
品項名稱
1050418新北市蘆洲區仁愛國民小學幼兒園營養午餐安心蔬菜供應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估算方式
契約價金每日給付廠商金額預估約為新台幣200元/日(青菜需求量約10公斤/日,10公斤*20元=200元/日;以200元/日*22日/月*4個月估計=17,600元,依實際供應日數結算)。
附加說明
1.採購目的:配合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幼教科104學年度第2學期公立幼兒園實施4+1安心蔬菜計畫及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初級加工品之政策。
2.原採購案名:104學年度附設幼兒園餐點採購(案號1040702)得標廠商為祥亮行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原採購契約每日固定價格為7,000元整(每日食用人數118人),依實際供應日數結算。
3.本次變更契約原因、項目及金額: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幼教科於105年2月1日發函公告全新北市公立幼兒園 全部強制實施4+1安心蔬菜計畫及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初級加工品之政策,規定幼兒園每週一~五改用有機小農蔬菜(1天)及吉園圃蔬菜(4天)。且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幼教科指示依規定自105年2月14日起強制實施該政策不得延誤,必須與原採購得標廠商做契約變更外,校方另外需與有機小農及吉園圃簽訂契約書。
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幼教科舉辦之公立幼兒園實施4+1安心蔬菜計畫研習會中,提及學校先向簽約之農友或供應商訂購,以每公斤20元之價格付予新北市果菜運銷股份有限公司,再由新北市果菜運銷股份有限公司補貼學校與農友或供應商簽訂之價格差額(農業局補助差額部分)。
5.本次變更契約價金每日給付廠商(祥亮行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金額減少預估約為新台幣200元/日(青菜需求量約10公斤/日,10公斤*20元=200元/日;以最低價格估計,依實際供應日數結算)。
6.關於有機小農及吉園圃簽訂契約書部份,則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之版本修訂後簽訂。
7.並與原得標廠商祥亮行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約修訂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