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林口區興福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82.8.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廖主任 |
| 聯絡電話 | (02)26062895#200 |
| 機關地址 | 244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20鄰10-1號 |
| 傳真號碼 | (02)2606169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期間為民國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項目為3天2夜共52梯次及5天4夜共5梯次,合計後續擴充採購金額324萬6,560元。(以機關實際數量需求為準)。 (二)本案之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82.4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 補助金額 | 3,257,92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1/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1/28 08:30 |
| 開標時間 | 108/01/28 09:00 |
| 開標地點 | 244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20鄰10-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00000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8/03/31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44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20鄰10-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8.12.3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應屬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即食餐食業」者或關於得以製造、販售、買賣盒餐業務或符合本案採購標的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壹、需求內容: 一、全營隊學生及教職員每週人數約在100~110人之間。 二、每週供應以五天為原則[3天2夜梯次含早餐x4+中餐x6(週三午餐x2)+晚餐x4=14餐/每週;5天4夜梯次含早餐x4+中餐x4+晚餐x4=12餐/每週]。 三、供應食材需為新鮮食材且符合國家標準或合格工廠產製。(詳如契約規範) (一)畜產類:電動屠宰證明、CAS證明。 (二)蔬果類:農藥殘留檢驗合格證明。 (三)水產品及加工食品類:CAS證明或GMP證明或合格工廠產製證明。 四、每餐食譜均需與營養師所設計之菜單相符(營養師所設計之菜單,需依據衛生署公佈之「國人營養標準」)。 五、早餐(每週四餐,週二至週五):7點50分前(依課表需求彈性調整)送達興福校區,每週四餐必須要有不同變化。 六、中餐(3天2夜梯次每週六餐,週一至週五,週三中餐提供2餐;5天4夜梯次每週四餐,週一至週四): (一)週一至週五:11點40分前(依課表需求彈性調整)送達興福校區,以打菜方式,至少要有四菜一湯及水果(或點心)。 (二)週三提供2餐(3天2夜梯次):第1餐10點50分前(依課表需求彈性調整)送達興福校區,第2餐11點40分前送達興福校區,以打菜方式,至少要有四菜一湯及水果(或點心)。 七、晚餐(每週四餐,週一至週四):17點30分前(依課表需求彈性調整)送達興福校區,以打菜方式,至少要有四菜一湯及水果(或點心)。 八、每週提供兩條長吐司及三種口味果醬(用畢請廠商提供),以供學生點心使用。 九、配合校方每週提供素餐人數供應素食餐點,份量比照上列三餐規格。 十、每餐飯後清理餐廳內外洗手槽、餐檯桌面地板及湯車,並回收當餐使用之餐具帶回清洗。 十一、每週梯隊結束後,確實清潔及消毒餐廳內外及廚房內所有環境。 十二、每3個月至少1次維護廚房周圍環境衛生及執行蚊蟲防治。 十三、除每日自主檢驗外,每半年應進行委外檢驗乙次,並提供檢驗報告。 十四、配合學校其他相關之服務需求。 十五、本案辦理模式可由中央餐廚烹煮後送至指定地點或由本校提供場所做為廚房使用,但廚房設備、水電及場租費用由廠商負擔。 餘請詳閱邀標書及投標須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北市林口區興福國民小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1/28 08: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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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新北市林口區興福國民小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