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235 新北市 中和區 復興路301巷6號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9.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6,034,301元
補助機關 3.82.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064,877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50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復興路301巷6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校方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2.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採購目的:改善本校綜合大樓2-4樓廁所及前棟教室9-12號老舊廁所。
二、採購標的:本校綜合大樓2-4樓廁所及前棟教室9-12號廁所整修。
三、期程要求:本案履約期限為校方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竣工。
四、有關本次工期分二期施作,第一期為綜合大樓2-4樓廁所,完工後再施作第二期前棟教室9-12號廁所。
五、有關本案契約價金給付,第一期完工後請領綜合大樓廁所改善部分價金90%,其餘尾款完工驗收後一次付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