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Z109-048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汐止區道路及附屬設施工程之委託技術服務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決標日:109/12/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承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301,900
原始預算
$ 6,165,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86.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7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怡蓓/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6411111#210/314
機關代碼 3.82.78
單位名稱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機關地址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
聯絡人 李怡蓓/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6411111#210/314
傳真號碼 (02)2648900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至111年12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223萬5,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17 09:00
開標時間 109/09/17 10:00
開標地點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3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各分案通知日起至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民國110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服務顧問公司,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執業執照),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土木工程之設計、監造或相關業務者(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行購取:在辦公時間內於109年9月7日起至9月17日止逕到主辦機關價購領取。 (二)通訊購取:請檢附書表費用(郵政匯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67)元及書名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大信封。 (三)以電子領標方式上網領取:網址: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於
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 之廠商端下載
廠商使用手冊 ,並依該內容辦理。
招標文件售價 (一)新台幣貳佰元整。 (二)若廠商採用上網領取標單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開標日期及地點 109年9月17日上午10時在本所三樓開標室。
評審日期及地點 (暫訂)於本所三樓開標室;時間另行通知。 1、本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餘詳招標文件。 2、未載明之部份請詳閱標單內容資料。 3、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另附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 4、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6,165,000元整尚未經立法程序,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標的為:110年度汐止區道路及附屬設施工程之委託技術服務。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及申訴: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09年9月11 日。 (二)、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三)、依採購法第七十五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地址為新北市汐止 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及電話為(02)26411111轉310傳真為(02)2648900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1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7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怡蓓/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6411111#210/314
機關代碼
3.82.78
單位名稱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機關地址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
聯絡人
李怡蓓/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6411111#210/314
傳真號碼
(02)2648900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至111年12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223萬5,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17 09:00
開標時間
109/09/17 10:00
開標地點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3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各分案通知日起至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民國110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服務顧問公司,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執業執照),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土木工程之設計、監造或相關業務者(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行購取:在辦公時間內於109年9月7日起至9月17日止逕到主辦機關價購領取。 (二)通訊購取:請檢附書表費用(郵政匯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67)元及書名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大信封。 (三)以電子領標方式上網領取:網址: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於
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
之廠商端下載
廠商使用手冊
,並依該內容辦理。
招標文件售價
(一)新台幣貳佰元整。 (二)若廠商採用上網領取標單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開標日期及地點
109年9月17日上午10時在本所三樓開標室。
評審日期及地點
(暫訂)於本所三樓開標室;時間另行通知。 1、本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餘詳招標文件。 2、未載明之部份請詳閱標單內容資料。 3、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另附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 4、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6,165,000元整尚未經立法程序,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標的為:110年度汐止區道路及附屬設施工程之委託技術服務。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及申訴: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09年9月11 日。 (二)、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三)、依採購法第七十五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地址為新北市汐止 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及電話為(02)26411111轉310傳真為(02)2648900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1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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