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82.7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社會人文課/宋佩琪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22811484#111/470 |
| 機關地址 | 247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 |
| 傳真號碼 | (02)2288564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82.33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
| 補助金額 | 6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06/08/18 |
| 原公告日 | 106/08/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47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95號4樓秘書室(發包中心)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上班時間內(中午12:00至13:00休息時間未販售標單)逕本所秘書室(發包中心),於現場開立領據繳交新台幣100元整(憑據不具名領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8/29 09:00 |
| 開標時間 | 106/08/29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所4樓第二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4萬元。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6/11/17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4760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4樓秘書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11月25日前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或行號,或; 2.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一般廣告服務、藝文服務、會議及展覽服務、演藝活動或相關業務者。 ※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詳本案資格文件審查表「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名稱」欄位內容。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採公開評審、簡報,廠商請於投標時檢附企劃書12份,簡報日期訂於106年8月31日下午14時00分,於本所四樓第二會議室舉行。 〔履約日期〕 106年11月25日前完成;其餘詳如本契約樣稿第七條。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1.郵購(附足額回郵信封)並於外封袋明顯處註明『購買某標案』字樣。 2.現場領標者不發售紙本招標文件,僅提供光碟片。 秘書室(發包)連絡人:沈先生電話:02-22811484分機470。 〔疑義、異議、申訴〕 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8/29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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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