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 (擴充項目未填時,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擴充金額以標餘款作為擴充之上限。
補助機關
3.82.27.2 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4樓收發文櫃台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2/2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4樓收發文櫃台
廠商資格摘要
1.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本案用地因涉及山坡地水土保持,需先行辦理簡易水土保持申報,並於水土保持機關審核通過後,同時進行水土保持設施及兒童遊戲場相關設施之施工,故本工程履約期限分兩階段:
(一)第一階段為簡易水土保持之申報:得標廠商應自本所通知日之次日起20日曆天內備妥相關文件向水土保持主管機關辦理申報。
(二) 第二階段為水土保持設施及兒童遊戲場、體健設施、周邊環境改善工程施工: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完成水土保持之審核後,得標廠商應於本所通知日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申報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1.30日曆天內完成契約規定之水土保持工程各項設施。
2.20日曆天內完成契約規定之兒童遊戲場、體健設施及周邊環境改善工程各項設施。
(三)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二、更正補助機關及空白標單。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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