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4樓收發文櫃台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4樓多功能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8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4樓收發文櫃台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本契約有效期自107年10月1日起至108年10月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公司或行號,或;2.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項目列有「製鞋業」、「成衣業」、「成衣批發業」、「零售業」、「百貨公司業」或得以製造、販售服裝之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