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合約工程項目(擴充項目未填時,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自決標後至108年12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2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8新北市金山區金美里中正路11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2/0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8新北市金山區金美里中正路11號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之次日起3日內(含)開工至107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種苗業,或:種苗業登記證
2.公司或行號,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園藝服務或相關業務者: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5.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需具有「新北市景觀樹木修剪技術合格證」身分者。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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