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機關保留未來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預計擴充為原契約既有項目及價金;擴充金額上限為530萬;保留擴充之期間為簽約日起至117年2月28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8003新北市貢寮區長泰路20號
開標地點
228003新北市貢寮區長泰路20號(本所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8003新北市貢寮區長泰路20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或本案採購預算用罄為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審查表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新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核發有效期限內之景觀樹木修剪技術合格證;及
2.勞動部技能檢定中心核發合法有效之乙級(含)以上造園景觀技術士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
附加說明
1.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以電子領標之廠商,請將購標電子憑證存列印放入大標封內,俾本所查驗。
3.本案暫定於113年1月10日上午10時整辦理開標等採購程序,請投標廠商派員出席;未到席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之規定辦理。
4.本採購案目前尚未通過法定預算程序;通過法定預算程序前以保留決標方式辦理。
5.本採購案金額收取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5萬元整。
6.得標廠商繳納印花稅,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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