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須敘明後續擴充之項目、期間、金額
項目:原契約項目
期間:105年12月31日
金額或數量: 50萬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五十號
招標文件領取地方及地點
一、自行購領部分:先向本所5樓採購中心開立繳款書後至台灣銀行繳款,憑收據向5樓採購中心不具名領取標單圖說。< 請於銀行對外營業時間內辦理>
二、郵購部分:< 本所作業時間三天>
1.向各地郵局購買現金袋投遞地址: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五十號/註明:新北市五股區公所採購中心收。
2.一只現金袋限領一份圖說及標單,並另填寫招標名稱,否則不予受理。
3.回郵信封袋由本所提供,另應附足郵票,且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廠商無法即時投標,時由廠商自行負責。
4.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文件費:新台幣300元。2.若廠商採用上網領標取標單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五十號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以上 ■廠商設立或行業登記證等載有足供辦理本案之相關行業
■載有足供辦理本案之相關行業證明(育樂用品零售或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其他
1、未載明之部分請詳閱標單內容資料。
2、本採購案招標機關未提供相關封套,由廠商自行以不透明封套或容器替代。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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