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X109001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淡水區109年度道路養護、道路橋梁及其附屬設施、災害搶修及補助型案件工程(開口合約)(A區)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決標日:108/12/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億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87,992
原始預算
$ 4,718,272
底價金額
$ 4,387,992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葉兆欽
聯絡電話 (02)26221020#7562
機關代碼 3.82.59
單位名稱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
聯絡人 葉兆欽
聯絡電話 (02)26221020#7562
傳真號碼 (02)2622102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金額各區為新臺幣378萬元,設計及監造之期限後續擴充至111年3月31日止。餘,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光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22 09:00
開標時間 108/10/22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之次日起至110年3月31日前,餘,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土木或水利技師事務所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 §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請參考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自行(人工)索領部份:上班時間(08:00-12:30~13:30-17:00)內逕向本所(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不具名索領光碟片。2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免費。但廠商需支付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3本案招標文件為壓縮檔。
採購聯絡人 秘書室張小姐;電話:2622-1020轉7215,傳真:(02)2621-8602
業務聯絡人 工務課葉先生;電話:2622-1020轉7562,傳真:(02)2622-1027 *期程要求:乙方應於通知之次日起至110年3月31日前完成相關設計,並於工程案件完工驗收完成付款後,方得請領尾款並解除履約服務;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八條及其附件。 *後續擴充: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金額各區為新臺幣378萬元,設計及監造之期限後續擴充至111年3月31日止。另本案勞務結算需待工程竣工結算後方可請領尾款,因無法預先確定廠商提送結案作業期程及後續驗收期程,故本案履約期限除甲方有另行規定外(正式函文通知),得隨工程之結案時間展延履約期限,不另換文通知或辦理契約擴充。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2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葉兆欽
聯絡電話
(02)26221020#7562
機關代碼
3.82.59
單位名稱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
聯絡人
葉兆欽
聯絡電話
(02)26221020#7562
傳真號碼
(02)2622102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金額各區為新臺幣378萬元,設計及監造之期限後續擴充至111年3月31日止。餘,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光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22 09:00
開標時間
108/10/22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之次日起至110年3月31日前,餘,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土木或水利技師事務所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 §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請參考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自行(人工)索領部份:上班時間(08:00-12:30~13:30-17:00)內逕向本所(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不具名索領光碟片。2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免費。但廠商需支付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3本案招標文件為壓縮檔。
採購聯絡人
秘書室張小姐;電話:2622-1020轉7215,傳真:(02)2621-8602
業務聯絡人
工務課葉先生;電話:2622-1020轉7562,傳真:(02)2622-1027 *期程要求:乙方應於通知之次日起至110年3月31日前完成相關設計,並於工程案件完工驗收完成付款後,方得請領尾款並解除履約服務;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八條及其附件。 *後續擴充: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金額各區為新臺幣378萬元,設計及監造之期限後續擴充至111年3月31日止。另本案勞務結算需待工程竣工結算後方可請領尾款,因無法預先確定廠商提送結案作業期程及後續驗收期程,故本案履約期限除甲方有另行規定外(正式函文通知),得隨工程之結案時間展延履約期限,不另換文通知或辦理契約擴充。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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