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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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02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82.5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姵君 |
| 聯絡電話 | (02)26221020#7504 |
| 機關地址 |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 |
| 傳真號碼 | (02)2629296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共分2類情況辦理後續擴充: 1 預計擴充之項目及內容為本案契約所有項目各1年,金額為新台幣157萬5,000元整,係該廠商如履約情況良好,且有繼續簽約之意願,於原合約結束前3個月(即該年10月底前)逕向機關申請後續擴充,並經機關同意後雙方延長合約,並以原契約條件、價金與廠商續約,於106年度編列107年度相關預算支應給付施作價金。 2 非屬年度銜接擴充條件:擴充項目為本案契約全部之施作項目;金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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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2/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索取光碟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12/08 09:00 |
| 開標時間 | 105/12/08 10:00 |
| 開標地點 |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8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 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數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期項目列有「園藝服務業」、「種苗業」或「景觀業」或得以承辦關於植栽或景觀綠美化等之業務者。 2.公司或行號。 §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請參考資格文件審查表。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自行索領部份:上班時間(08:00-12:30~13:30-17:00)內逕向本所(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不具名索領光碟片。2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免費。但廠商需支付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
| 採購聯絡人 | 秘書室詹小姐;電話:2622-1020轉7215,傳真:(02)2621-8602 |
| 業務聯絡人 | 經建課蕭小姐;電話:2622-1020轉7501,傳真:(02)2621-2071 1.原招標文件未附空白標單,業已上傳,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但因未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故延長等標期,以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3.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2/08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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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