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A-002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鶯歌區各里觀摩研習暨公益活動(開口合約)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決標日:106/02/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6,000,000
原始預算
$ 6,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周霈玓
聯絡電話 (02)26780202#236
機關代碼 3.82.57
單位名稱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聯絡人 周霈玓
聯絡電話 (02)26780202#236
傳真號碼 (02)2678100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車資費用、膳食費用、住宿費用、其他費用、門票費用 ;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06年12月5日前、金額為新臺幣3,000,000元。 (二)本案預算金額為6,000,000元,加上後續擴充金額為3,000,000 元,總計採購金額為9,00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1/06
原公告日 106/0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購置文件費用為新台幣肆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1/17 09:00
開標時間 106/01/17 10:00
開標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3樓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2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2樓祕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後至106年11月15日起或逾其合計採購金額前止,各里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立案旅行社或得承攬與本案相關之業務。 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三、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四、已依規定加入公會者。 五、檢附資料詳如本案投標須知-投標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祕書室辦公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肆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發包中心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購置文件費新台幣400元整。
開標地點_2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其請釋期限為自公告日起至106年1月13日。 3.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78,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4.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5. 履約期限: (一)自決標後至106年11月15日起或逾其合計採購金額前止,各里分別辦理,本所俟活動情形保留修正權利。 (二) 契約如需辦理變更,其履約標的項目或數量有增減時,履約期限得由雙方視實際 需要議定增減之。 6. 一、本案屬開口合約。       二、依評選結果選定得標廠商所提供之行程及旅遊服務,由各里辦公處自行擇定,採購機關不保證得標廠商所規劃之行程一定被各需求里辦公處選定執行,爰本機關不保證得標廠商皆能取得採購標的。 3.一天及二天以上行程。 三、本契約依原設計圖說之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數量總計金額逾預算金額時,應辦理契約變更,據以給付逾越該額度之契約價金;而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數量總計金額在預算金額以下,且屬其既有項目之加減價者,得不另辦理契約變更。 6.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各工項;續約時間視擴充規模,由本所核予適當工期;擴充金額為工程之標餘款。 本採購案後續擴充項目: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車資費用、膳食費用、住宿費用、其他費用、門票費用 ;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06年12月5日前、金額為新臺幣3,000,000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2 綜上,本案預算金額為6,000,000元,加上後續擴充金額為3,000,000元,總計採購金額為9,000,000元。 7.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觀摩活動1天及2天以上行程
預估數量 70
單位 人/車輛
截標時間 106/01/1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周霈玓
聯絡電話
(02)26780202#236
機關代碼
3.82.57
單位名稱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聯絡人
周霈玓
聯絡電話
(02)26780202#236
傳真號碼
(02)2678100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車資費用、膳食費用、住宿費用、其他費用、門票費用 ;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06年12月5日前、金額為新臺幣3,000,000元。 (二)本案預算金額為6,000,000元,加上後續擴充金額為3,000,000 元,總計採購金額為9,00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1/06
原公告日
106/0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購置文件費用為新台幣肆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1/17 09:00
開標時間
106/01/17 10:00
開標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3樓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2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2樓祕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後至106年11月15日起或逾其合計採購金額前止,各里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立案旅行社或得承攬與本案相關之業務。 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三、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四、已依規定加入公會者。 五、檢附資料詳如本案投標須知-投標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祕書室辦公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肆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發包中心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購置文件費新台幣400元整。
開標地點_2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其請釋期限為自公告日起至106年1月13日。 3.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78,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4.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5. 履約期限: (一)自決標後至106年11月15日起或逾其合計採購金額前止,各里分別辦理,本所俟活動情形保留修正權利。 (二) 契約如需辦理變更,其履約標的項目或數量有增減時,履約期限得由雙方視實際 需要議定增減之。 6. 一、本案屬開口合約。       二、依評選結果選定得標廠商所提供之行程及旅遊服務,由各里辦公處自行擇定,採購機關不保證得標廠商所規劃之行程一定被各需求里辦公處選定執行,爰本機關不保證得標廠商皆能取得採購標的。 3.一天及二天以上行程。 三、本契約依原設計圖說之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數量總計金額逾預算金額時,應辦理契約變更,據以給付逾越該額度之契約價金;而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數量總計金額在預算金額以下,且屬其既有項目之加減價者,得不另辦理契約變更。 6.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各工項;續約時間視擴充規模,由本所核予適當工期;擴充金額為工程之標餘款。 本採購案後續擴充項目: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車資費用、膳食費用、住宿費用、其他費用、門票費用 ;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06年12月5日前、金額為新臺幣3,000,000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2 綜上,本案預算金額為6,000,000元,加上後續擴充金額為3,000,000元,總計採購金額為9,000,000元。 7.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觀摩活動1天及2天以上行程
預估數量
70
單位
人/車輛
截標時間
106/01/17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1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13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