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4 已決標公告

106年新北市鶯歌區清明掃墓服務活動購置服務用品財物採購案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決標日:106/03/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萬家五金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57,580
原始預算
$ 866,000
底價金額
$ 849,000
決標折數
65.6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64 - 塑料製包裝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鶯歌區公所民政災防課劉先生
聯絡電話 (02)26780202#254
機關代碼 3.82.57
單位名稱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民政災防課
機關地址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聯絡人 鶯歌區公所民政災防課劉先生
聯絡電話 (02)26780202#254
傳真號碼 (02)2678100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2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866,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每份現金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1 09:00
開標時間 106/03/21 11: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3F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本採購案收取押標金額度為新台幣43,3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6/1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4月4日上午6時前將採購標的送達鶯歌區各公墓服務站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須有與本案採購標的相關行業。 2.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4.檢附資料詳如本案投標須知-招標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秘書室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購置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_2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中心。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其請釋期限為自公告日起至106年3月17日。 3.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62,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4.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5.履約期限:106年04月4日上午6時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新北市鶯歌區各公墓服務站。 6.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鶯歌區公所民政災防課劉先生
聯絡電話
(02)26780202#254
機關代碼
3.82.57
單位名稱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民政災防課
機關地址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聯絡人
鶯歌區公所民政災防課劉先生
聯絡電話
(02)26780202#254
傳真號碼
(02)2678100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2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866,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每份現金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1 09:00
開標時間
106/03/21 11: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3F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本採購案收取押標金額度為新台幣43,3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6/1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4月4日上午6時前將採購標的送達鶯歌區各公墓服務站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須有與本案採購標的相關行業。 2.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4.檢附資料詳如本案投標須知-招標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秘書室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購置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_2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中心。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其請釋期限為自公告日起至106年3月17日。 3.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62,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4.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5.履約期限:106年04月4日上午6時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新北市鶯歌區各公墓服務站。 6.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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