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105029 已截止

新北市新店區106年度各里各項活動主持人及節目製作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公告日:105/12/28 截止日:106/01/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545,000

押標金
$ 25,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01/0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民政課林雯萱/秘書室黎德俊
聯絡電話 (02)29112281#1002/1121
機關代碼 3.82.56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
聯絡人 民政課林雯萱/秘書室黎德俊
聯絡電話 (02)29112281#1002/1121
傳真號碼 (02)2914593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秘書室總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5 09:00
開標時間 106/01/05 09:3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1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屬營業項目列有一般廣告業或演藝活動業,或相關業務得以承攬者: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並依本案投標須知重要條款第6點第2款第2目「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決標。」之規定辦理決標。 ※本案業務單位已簽奉准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本採購案之評選以「序位法」決定優勝廠商。
評選時間及地點 時間另行通知;地點為本所第1會議室。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臺幣200元整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秘書室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 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本案補充說明,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6
聯絡人
民政課林雯萱/秘書室黎德俊
聯絡電話
(02)29112281#1002/1121
機關代碼
3.82.56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
聯絡人
民政課林雯萱/秘書室黎德俊
聯絡電話
(02)29112281#1002/1121
傳真號碼
(02)2914593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秘書室總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5 09:00
開標時間
106/01/05 09:3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1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屬營業項目列有一般廣告業或演藝活動業,或相關業務得以承攬者: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並依本案投標須知重要條款第6點第2款第2目「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決標。」之規定辦理決標。 ※本案業務單位已簽奉准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本採購案之評選以「序位法」決定優勝廠商。
評選時間及地點
時間另行通知;地點為本所第1會議室。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臺幣200元整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秘書室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
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本案補充說明,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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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9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1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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