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2439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106年度汽、機車保險案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決標日:105/11/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始公告未揭露得標廠商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60,000
原始預算
$ 880,000
底價金額
$ 3,6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秘書室陳忠緯/秘書室蔡武憲
聯絡電話 (02)29112281#1110/1121
機關代碼 3.82.56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
聯絡人 秘書室陳忠緯/秘書室蔡武憲
聯絡電話 (02)29112281#1110/1121
傳真號碼 (02)2914593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有保險各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一年、金額為新臺幣3,660,000元。 二、經本機關評估適用機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針對「交貨、驗收、保固」各階段之滿意度無很不滿意且情節重大之情形者,得與立約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增購1年,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亦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秘書室(總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9 09:00
開標時間 105/11/29 10:5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屬政府登記合格之本國財產保險業:1.投標廠商設立或營業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前述文件須屬在投標截止日前半年所出具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或至總訂購金額達本案總預算金額為止,以先到者為準。 ※機關通知廠商提出低價理由書說明時,廠商應於15分鐘(包含廠商未到場,聯絡廠商之時間)內提出,未於規定時間內提出低價理由書,不決標予該廠商。故建請廠商預先填寫低價理由說明書,俾於規定期限內提出。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臺幣200元整。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秘書室) 。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 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補充文件。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汽車強制責任險(一年期)
預估數量 1750
單位
預算金額_2 88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機車強制責任險(一年期)
預算金額_3 1,060,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汽車任意險(一年期)
預估數量_2 2223
預算金額_4 1,170,000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機車任意險(一年期)
截標時間 105/11/2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秘書室陳忠緯/秘書室蔡武憲
聯絡電話
(02)29112281#1110/1121
機關代碼
3.82.56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
聯絡人
秘書室陳忠緯/秘書室蔡武憲
聯絡電話
(02)29112281#1110/1121
傳真號碼
(02)2914593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有保險各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一年、金額為新臺幣3,660,000元。 二、經本機關評估適用機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針對「交貨、驗收、保固」各階段之滿意度無很不滿意且情節重大之情形者,得與立約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增購1年,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亦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秘書室(總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9 09:00
開標時間
105/11/29 10:5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屬政府登記合格之本國財產保險業:1.投標廠商設立或營業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前述文件須屬在投標截止日前半年所出具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或至總訂購金額達本案總預算金額為止,以先到者為準。 ※機關通知廠商提出低價理由書說明時,廠商應於15分鐘(包含廠商未到場,聯絡廠商之時間)內提出,未於規定時間內提出低價理由書,不決標予該廠商。故建請廠商預先填寫低價理由說明書,俾於規定期限內提出。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臺幣200元整。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秘書室) 。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
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補充文件。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汽車強制責任險(一年期)
預估數量
1750
單位
預算金額_2
88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機車強制責任險(一年期)
預算金額_3
1,060,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汽車任意險(一年期)
預估數量_2
2223
預算金額_4
1,170,000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機車任意險(一年期)
截標時間
105/11/29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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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1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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