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112B1 已截止

109年新北市新莊區里內巷弄及其他公共設施牆面等美化彩繪服務(開口契約)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公告日:108/11/15 截止日:未載明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招標公告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5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饒小姐
聯絡電話 (02)29929891#191.410
機關代碼 3.82.55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聯絡人 饒小姐
聯絡電話 (02)29929891#191.410
傳真號碼 (02)2992985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3個月、金額為新臺幣100萬元,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11/15
原公告日 108/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7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320元整,請至本所7樓秘書室開單繳費(請持悠遊卡或現金繳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1/28 10:00
開標時間 108/11/28 10:30
開標地點 本所7樓多媒體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1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翌日起7日內開工至109年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新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具有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 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油漆工程業、廣告服務業、藝文服務業」)、具納稅證明之廠商均可參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一)、於上班時間請攜帶悠遊卡或現金至本所7樓秘書室開單及繳款後領取。 (二)、通訊領標:請附貼67元郵票之28X38cm回郵信封及購圖費320元,並註明採購案名,以限時掛號寄新莊區中正路176號新莊區公所秘書室收﹝請注意截標期限,如有延誤,自行負責﹞。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 二、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每份新臺幣320元整,請至本所7樓秘書室開單繳費(請持悠遊卡或現金繳費)。 (二)、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另繳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三、後續擴充: 擴充之期間為3個月、金額為新臺幣100萬元,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28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5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饒小姐
聯絡電話
(02)29929891#191.410
機關代碼
3.82.55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聯絡人
饒小姐
聯絡電話
(02)29929891#191.410
傳真號碼
(02)2992985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3個月、金額為新臺幣100萬元,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11/15
原公告日
108/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7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320元整,請至本所7樓秘書室開單繳費(請持悠遊卡或現金繳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1/28 10:00
開標時間
108/11/28 10:30
開標地點
本所7樓多媒體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1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翌日起7日內開工至109年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新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具有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 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油漆工程業、廣告服務業、藝文服務業」)、具納稅證明之廠商均可參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一)、於上班時間請攜帶悠遊卡或現金至本所7樓秘書室開單及繳款後領取。 (二)、通訊領標:請附貼67元郵票之28X38cm回郵信封及購圖費320元,並註明採購案名,以限時掛號寄新莊區中正路176號新莊區公所秘書室收﹝請注意截標期限,如有延誤,自行負責﹞。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 二、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每份新臺幣320元整,請至本所7樓秘書室開單繳費(請持悠遊卡或現金繳費)。 (二)、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另繳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三、後續擴充: 擴充之期間為3個月、金額為新臺幣100萬元,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28 10: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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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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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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