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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機關保留依決標單價及項目辦理增購新臺幣50萬元整及履約期限延長2個月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7樓(多媒體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1樓(總收文)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立案登記之環境清潔維護、園藝管理、植栽綠化、景觀維護、花木整理維護、庭園綠化美化、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等。(符合其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因開標地點刊登錯誤,於108年7月3日更正開標地點,並延後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至108年7月9日上午10時截止、11時開標。(未影響廠商投標意願,非屬重大變更)
一、本案為分段開標,標單(包含估價單)請務必置於標單封內,封好後再置於外標封袋內,俾利於評分審查後第二階段開價格標。
二、本案為評分及格最低標,第一階段開標(資格審查)後,廠商需參與評分審查會議(企劃書於投標時放入外標封袋內),評分未及格者不可參與第二階段開標。
三、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於上班時間請攜帶悠遊卡或現金至本所7樓秘書室開單及繳款後領取。
2、通訊領標:請附貼67元郵票之28X38cm回郵信封及購標費300元,並註明採購案名,以限時掛號寄新莊區中正路176號新莊區公所秘書室收﹝請注意截標期限,如有延誤,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
四、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每份新臺幣300元整,請至本所7樓秘書室開單繳費(請持悠遊卡或現金繳費)。
2、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另繳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五、收受招標文件地點: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1樓總收發。
六、決標方式:最低標;訂有底價;非複數決標。(評分及格最低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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