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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17年3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430萬8,801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2樓招標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210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或服務契約總經費金額用罄為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採購案屬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土木或水利技師事務所,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包括土木或水利工程技術服務者)。廠商應繳證件詳(投標須知審查表)。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1.標案名稱:中和區116年度路面、道路附屬設施零星修復工程(漳和、員山地區)暨災害搶修及復建、交通設施工程、臨時抽水站及自來水系統維護工程公共技術服務。2.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16年3月31日止。 3.餘詳邀標書、投標須知及契約樣稿等。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5.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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