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2482688#411;125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方式:現金(現場領標)或郵政匯票(郵購);抬頭為: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2樓招標中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2/2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之場所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行號,或; 2.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監視系統批發、零售或相關業務者,廠商應繳證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預算金額為本採購得用以支付得標廠商契約價金之金額,且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依工程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2. 履約保證金:4萬5,000元整,保固保證金:依結算金額3%。
3. 餘詳功能規格說明書、估價單、投標須知及契約書(樣稿)等。
4. 其餘未定事項悉依政府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5. 本所政風室電話(02)22484978傳真(02)2248497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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