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16 已截止

107年度永和區得和里鄰里公園整修工程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公告日:107/08/30 截止日:107/09/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70,926

押標金
$ 1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9/0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俊吉
聯絡電話 (02)29282828#319
機關代碼 3.82.53
單位名稱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4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
聯絡人 林俊吉
聯絡電話 (02)29282828#319
傳真號碼 (02)2921419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及內容為原契約內容項目,金額為標餘款。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為原契約內容項目,金額為標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8/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448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親領請自備零錢)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9/06 09:50
開標時間 107/09/06 10:00
開標地點 23448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 本所3樓會議室 ※本案屬第2次招標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11/2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448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計自決標次日起7日內申報開工(若得標廠商未於上述期限申報開工,則視決標次日起第7天為開工日) 工期為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綜合營造業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採購預算 1.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7萬926元正。2.金額中新臺幣27萬926元正已經立法通過,預算案已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為:107年度永和區得和里鄰里公園整修工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107年8月30日起至107年9月6日投標期限截止前, 1.親領:至永和區公所4樓秘書室發包小組領標,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200元正,親領時請自備零錢。2.郵購:投標廠商向本所郵購圖說時,應依照本所招標公告內容規定,將圖說費用以郵局匯票,書寫抬頭”新北市永和區公所”,並書明標案名稱,附回件信封,信封上預先填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本標重量為700公克請自行貼足限時掛號回郵郵資,回件信封長40公分,寬30公分,住址:23448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永和區公所4樓秘書室發包小組。3.下載: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該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招標文件售價 新臺幣200元正(親領時請自備零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9/06 09:5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俊吉
聯絡電話
(02)29282828#319
機關代碼
3.82.53
單位名稱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4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
聯絡人
林俊吉
聯絡電話
(02)29282828#319
傳真號碼
(02)29214196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及內容為原契約內容項目,金額為標餘款。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為原契約內容項目,金額為標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8/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448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親領請自備零錢)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9/06 09:50
開標時間
107/09/06 10:00
開標地點
23448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 本所3樓會議室 ※本案屬第2次招標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11/2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448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計自決標次日起7日內申報開工(若得標廠商未於上述期限申報開工,則視決標次日起第7天為開工日) 工期為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綜合營造業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採購預算
1.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7萬926元正。2.金額中新臺幣27萬926元正已經立法通過,預算案已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為:107年度永和區得和里鄰里公園整修工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107年8月30日起至107年9月6日投標期限截止前, 1.親領:至永和區公所4樓秘書室發包小組領標,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200元正,親領時請自備零錢。2.郵購:投標廠商向本所郵購圖說時,應依照本所招標公告內容規定,將圖說費用以郵局匯票,書寫抬頭”新北市永和區公所”,並書明標案名稱,附回件信封,信封上預先填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本標重量為700公克請自行貼足限時掛號回郵郵資,回件信封長40公分,寬30公分,住址:23448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永和區公所4樓秘書室發包小組。3.下載: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該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招標文件售價
新臺幣200元正(親領時請自備零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9/06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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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46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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