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後續增購(含預計108年通車之淡海輕軌第一期路網【藍海線】V26淡水漁人碼頭站、V27沙崙站、V28台北海洋大學站共計3個車站之延伸營運路線及後續加入之電聯車、機廠及相關設施、設備,機關保有該延伸營運路線範圍擴充與否之權利)之金額上限為契約金額百分之50及於增購金額內延長契約6個月之權利,廠商按得標之總保險費條件及費率換算計收增購所需之保險費,契約延長期間之保費於延長保險期間結束前完成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財產保險相關業務者。
2.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H501021 財產保險業。
3.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財政部核發之產物保險業營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機關承辦單位開放於民國108年2月11日,下午2:00於本公司新北市崁頂三路1號辦公室集合,辦理本案標的物現勘,逾時不候。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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