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監造業務(納入評選報價內),項目及金額上限如下:
1.監造委託服務費用上限:51萬7,5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履約期限
應於甲方通知之次日起60日以前完成基本設計(餘詳契約書第8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本案評選委員公告資訊如下:
1.羅珮瑄/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科科長
2.吳副召人集俊賢/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科技正
3.王惠君/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教授
4.王維周/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助理教授
5.米復國/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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