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公開閱覽標案案號YCM1150923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25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26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其他:履約期限
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採購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或其他得提供、執行本項委託專業服務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登記項目具有人力派遣業、仲介服務業、休閒活動場館業或其他得提供相關人力服務項目者)。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四、餘如本案投標須知文件審查表所示。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請擇一備標,且該文件須可證明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列印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機關就本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277萬2,379元正,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1,277萬2,379元正尚未完成立法程序,預算案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二、本案已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新臺幣1,155萬7,529元,不列入報價範圍。廠商僅須就行政管理費用(含利潤、相關稅捐、管理及執行業務所需之一切費用)報價及提供「標價組成內容」,詳如本案估價單。 三、廠商行政管理費用(E+F項目)報價不得高於新臺幣121萬4,850元。 四、本案業於115年9月29日至115年10月5日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意見數為0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1-05T01:58:57+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或其他得提供、執行本項委託專業服務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登記項目具有人力派遣業、仲介服務業、休閒活動場館業或其他得提供相關人力服務項目者)。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四、餘如本案投標須知文件審查表所示。